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对本区所有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