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服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为本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承担本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负责对本区所有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项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开展政策性职业培训,指导培训机构、街乡(地区)社保服务网点等相关单位开展职业培训;承担本区人力资源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工作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 传真: 暂无数据
  • 邮箱: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