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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能发〔2021〕44号

文章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5-12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文件)和《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20〕195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持续发挥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作用。现将《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经费补助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8〕97号)文件废止。

 

附件: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补助办法(试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

培训经费补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证本市公共实训基地健康发展,持续发挥公共实训基地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财社〔2020〕2440号)和《北京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京劳社培发〔2007〕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实训基地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公用性、公益性、示范性”原则,认定的跨行业、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服务。

第三条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与本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紧密结合,服务区域重大战略,主要任务是面向本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城市运行保障急需职业等培养中级(含)以上技能人才;面向本市企业在职职工(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为主,提供公共服务。

第四条  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以下简称“培训补助经费”)是本市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稳定和促进就业,保障本市公共实训基地健康发展,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对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所发生的实际成本所给予的补助。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补助经费实行预算管理。

第五条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建立促进个人、用人单位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参与技能训练的激励机制,按照典型职业培训发生成本,制定补助标准。

(一)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培训,按照培训成本高低,分为A、B、C三个职业类别(见附件1: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表);对于同一职业,设立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四个等级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

职业类别

职业等级

补助标准

A类

中级

3400

高级

4000

技师

4500

高级技师

5000

B类

中级

2600

高级

3400

技师

3800

高级技师

4300

C类

中级

2000

高级

2700

技师

3400

高级技师

3800

(二)本市企业在职职工在公共实训基地参加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的培训,所需补助经费按照补助标准,由用人单位和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各负担50%。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停用后,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负担的部分,转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

(三)公共实训基地实施培训后,应组织学员按照评价管理要求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公共实训基地为技工院校的,由所在院校参照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技能等级认定方式,组织开展技能等级认定,认定合格的颁发相应等级证书;其他公共实训基地培训学员职业技能考核评价,由公共实训基地依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准入类职业资格考核评价由公共实训基地联系行业考核实施部门开展。以上考核评价费用均已计入补助标准,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考核费用。公共实训基地按实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申请补助。

(四)对于符合享受培训补助条件的人员,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实训培训每人每个等级只能享受一次相应补助;不得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其他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含技能提升补贴)。

 第六条  培训补助经费的申请程序

(一)培训补助经费实行三级管理。公共实训基地负责补助资金的申请、管理和使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审核及使用监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金的预算编制及申请资金的审批;市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

(二)公共实训基地培训开始前,应对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社保比对。对符合享受培训补助经费条件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公共实训基地于每年6月1-5日、11月1-5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补助经费申请(PDF电子版),内附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申请表、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及考核评价花名册、劳动合同材料和银行基本帐户凭证复印件。

(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共实训基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汇总、存档备查,并于每年6月15日、11月15日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补助经费申请(PDF电子版),内附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汇总表及审核后的公共实训基地申请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无误后下达批复,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拨付流程核拨经费。

第七条  公共实训基地应严格执行本市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公共实训培训补助经费和公共实训培训收费申请、使用管理台账;建立申领公共实训培训补助经费人员相关信息台账,组织公共实训培训以及申请公共实训培训补助经费等材料要存档备案。

第八条  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补助经费标准、培训职业(工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技能人才需求状况,以及培训成本发生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加强对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补助经费的监督管理,对实训基地的培训补助经费申请、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质量评估,纳入公共实训基地年度绩效考评。对未开展培训工作、无故不接受检查、评估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出现超范围培训、异地培训、违规骗取或冒领培训补助经费等情况的实训基地,取消其公共实训基地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表

2.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申请表

          3.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汇总表

          4.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及考核评价花名册



附件1

 

公共实训基地培训职业工种分类表


业类别

培训及实训专业

典型职业

(具体培训职业由公共实训基地根据实际培训及认定能力确定)

A

焊接、中西式烹饪、汽车驾驶、服装设计制作、工艺美术、航空维修、信息通讯等

焊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道路汽车客运驾驶员、道路汽车货运驾驶员、服装制版师、贵金属首饰制作工、工艺品雕刻工、飞机外场调试与维护工、飞机系统安装调试工、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消防设施操作员、美发师、美容师(19种)

B

汽车运用与维修、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电气设备运行与维修、机械加工、机械设备装配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通信技术、空调制冷、物流管理、装饰设计、食品加工等

汽车维修工、汽车装调工、工程机械修理工、冲压工、涂装工、汽车生产线操作工、轨道列车司机、铁路线桥工、铁路车站行车作业员、计算机维修工、商业摄影师、装饰美工、动画制作员、广告设计师、全媒体运营师、电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变配电运行值班员、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车工、铣工、管工、模型制作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缝纫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仪器仪表制造工、乳品加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机械装校工、半导体芯片制造工、半导体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装调工、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制冷工、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物流服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印刷操作员、插花花艺师、糕点装饰师、糕点面包烘焙工、品酒师、营养配餐员 (45种)

C

化学检验、信息技术、城市运行保障、 饭店服务与管理、商品营销、家政服务、人力资源等。

化学检验员、生化检验员、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智能楼宇管理师、工具钳工、机修钳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茶艺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收银员、营销员、商品营业员、电子商务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导游、会展策划师、音响调音员、照明工、道路客运服务员、道路运输调度员、机动车检测工、园林绿化工、物业管理员、育婴员、航空运输地面服务员(32种)


附件2          

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申请表

公共实训基地名称:(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

参加A类培训人数及补助情况

参加B类培训人数及补助情况

参加C类培训人数及补助情况

培训总况

在职职工

补助

标准

(元/人)

实补金额

(万元)

在职职工

 

补助

标准

(元/人)

实补

金额

(万元)

在职职工

 

补助

标准

(元/人)

实补

金额

(万元)

参加培训人员总计(人)

总计补助金额(万元)

培训及实训等级

中级

3400

2600

2000

高级

4000

3400

2700

技师

4500

3800

3400

高级技师

5000

4300

3800

合计



附件3

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经费汇总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称:(盖章)

序号

公共实训基地名称

培训及实训人数(人)

补助金额(万元)

帐号

开户行名称

行号

1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合计

2

中级

高级

技师

高级技师

合计

总计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及考核评价花名册

公共实训基地名称:(盖章)

班级编号:         职业名称:               职业类别:        等级:

结业时间:         开班时间:                           制表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人员类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名称

 考核成绩

评审成绩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理论

实操

1

2

3

4

5

6

7

8

证书核发部门(签章)                        核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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