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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帮扶的通知 豫人社〔2020〕5号

文章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3-02

豫人社〔2020〕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2020年是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问题,使贫困劳动力实现“应就业尽就业”,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先组织就地就近就业。各地要积极主动推动本地企业、扶贫车间、农民合作社、社区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尽快复工复产,优先安排带贫企业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企业要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各地要收集、发布本地已复工企业招聘信息,及时兑付各项补贴政策,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或居家灵活就业。

二、优先组织外出务工输送。在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要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健康体检、车辆保障等帮助,全力支持他们外出务工就业。以全省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20个县和未脱贫的52个贫困村为重点,加大“一对一”帮扶力度,采取“点对点、门对门” 直达运输等方式将贫困家庭劳动力平安、有序、分批输送至企业。

三、优先支持返乡创业。加大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力度,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网络创业大赛和网上辅导等服务活动,积极营造“创业还是家乡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扎实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提升其带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增收能力。落实创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各地要扩大“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评选范围,加大企业带贫能力。

四、优先对“三无”人员兜底安置。各级政府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开发防疫消毒、社区巡查、卡点值守等疫情防控扶贫公益岗位,扩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优先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群体,灵活运用就业扶贫有关政策,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补齐贫困户增收短板,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80%以上的收益用于开发公益性专项岗位,实现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五、项目建设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务工。各地组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各乡镇(街道)组织公路建设维修、安全饮水、人居环境改善、生态造林抚育、社会事业发展等,要按程序优先由村级劳务合作社安排劳务工程队承揽,组织本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其他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优先使用当地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

六、优先支持带贫产业。各地要扩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评选范围,加大产业带贫能力,对带贫能力强的农业特色产业、高效农业示范基地、高校园区等列入评选项目,对达到省级标准的,按规定给予奖补。

七、优先开展就业培训。对新进入贫困家庭劳动力,要积极引导其充分利用封闭隔离的时机,依托河南终身职业培训服务平台、河南职教中心平台、郑州金蓝领网络大学、新浪河南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学院等线上平台,参加岗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一要建立工作专班。各地要充分认清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重大意义,设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工作专班”,加强对就业工作指导督导。二要建立日报制度。要全面摸清当前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完善信息,建立实名制台帐,各省辖市要在每天17:30分前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当日就业进展情况。坚持贫困劳动力就业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分析应用。三要搞好服务。对有返岗要求的,要组织开展“点对点”输送。对没有岗位的但有外出就业愿望的,要有针对性地推送网上招聘岗位,帮助其通过互联网实现人岗精准匹配。四要落实相关政策。各地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以及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市场经营主体,介绍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中介组织要及时兑付补贴政策,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尽快就业。

 

附件: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工作专班方案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王晓明

0371-69690126

省扶贫办宣传教育处:王  霞   0371-65919553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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