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

关于加强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1﹞69号

文章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2-05-14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社部《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工作部署,吉林省2020年至2021年每年培训农民工12万人次以上。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农民工稳岗就业和返乡创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农民工参加培训。各地要把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人员,形成工作合力。要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培训机构做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动员广大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组织新招用农民工、待岗农民工、失业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切实组织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针对农民工开展以工代训,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可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定岗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提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技能,支撑当地产业发展。要注重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公益岗位需求,大力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餐饮、保安、物流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员、汽车代驾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职业转换和再就业能力,促进返乡农民工再就业。要结合新经济、新业态,大力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推动返乡农民工创业。对新生代返乡创业农民工,积极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领域创业培训,促进提高创业质量和层次。

  三、认真落实相关培训补贴政策。要落实好农民工免费培训政策、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生活费补贴政策和企业以工代训政策。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参训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各地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农民工培训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不足就分可由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四、抓好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督导服务。各级人社部门要深入企业和培训机构,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进行调研指导。要对接人力资源市场、企业和农民工需求,及时发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培训种类方式以及就业信息等,方便农民工培训和就业。针对农民工特点,支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培训,提升培训质量。要及时了解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研究解决。省厅已将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就业创业目标责任制考评指标,并随时进行调度,请各地按要求及时上报培训报表。

  联 系 人:农民工工作处 刘丽媛

  联系电话:0431—88680920(传真)

附件:1.2021年农民工培训人数指标计划表(略)

       2.农民工培训统计表(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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