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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人社干部进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 辽宁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时间:2018-01-02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以五大行动为重点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旨在推动落实十九大报告对就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

按照这一计划,辽宁省将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创业引领行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就业帮扶行动、权益保护行动,包括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选派千名人社干部深入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组织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等具体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在能力提升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联合驻地高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活动,做到每个毕业班都能得到群体性指导,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咨询辅导。各地将依托校企联盟,建立一批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见习基地。开展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选择一批优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毕业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在创业引领行动中,辽宁省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把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成果转换为学分,支持万名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使每一名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毕业生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进一步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门槛,建好用好创业载体,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合作机制,优化创业公共服务。

在校园精准服务行动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常态化岗位用人信息征集,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引导企业进校园,密集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开展“百县千名干部万岗就业促进活动”,在100个县(市、区)组织千名人社干部深入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就业,为企业输送1万名以上急需紧缺人才。

在就业帮扶行动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将逐个联系、逐一了解辖区内每一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面调查摸底,力争不让一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失联”。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使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100%参加见习实践。

在权益保护行动中,辽宁省将简化服务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做好政策衔接,解决好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问题,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和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防范和消除就业市场上的隐形歧视。(侯明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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