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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云南省:剑川县仲裁院设法援工作站 实现“四位一体”无缝维权

文章来源:人社部网站 时间:2017-03-30

为确保弱势群体劳动仲裁“绿色通道”的畅通,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架起劳动仲裁和法律援助的便民桥梁,实现二者咨询、代理、调解、仲裁“四位一体”无缝对接,形成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工作站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受理并初审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符合条件的报送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审批;解答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开展劳动人事维权、法律援助宣传;接受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工作指导,会同中心处理相关事宜等。

为规范工作站运行,畅通衔接渠道,工作站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工作联系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中心确定工作联系人,对涉及法律援助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遇到群体性或疑难性劳动争议案件,双方相互协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会议协商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新途径、新办法。三是人员培训制度。法律援助中心对工作站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供有关学习宣传资料,规范文书和操作流程。

今后,工作站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与法律援助中心有序对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政策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保证这一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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