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策

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福州政府网 时间:2019-12-2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我市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确保就业援助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省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2017年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全月)。 

三、援助对象 

(一) 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五)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

(六)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

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劳动年龄段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失地人员等其他援助对象。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企业职工和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深入走访调查。各县(市)区要在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工业园区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对辖区内新增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准确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紧紧围绕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开展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就业援助对象知晓各类就业援助政策及经

办机构、办理程序,使吸纳就业援助对象的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办理方法。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办理程序及岗位信息。

(三)广泛收集岗位。各县(市)区要依托“摇工作”平台和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及时将岗位信息录入“摇工作”平台数据库,推荐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就近就业。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展“扶贫入户、送岗上门”活动,征集筛选、定向开发一批适合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点对点将岗位信息送达。

(四)提供精准服务。各县(市)区要根据就业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和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方案。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扶持政策。各县(市)区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突出帮扶重点。各县(市)区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困难残疾人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马尾区要密切跟踪中钢安置职工动态,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切实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为衡量标准,扎实推进活动开展,真正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

(二)抓好回访,跟踪问效。各县(市)区要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活动形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援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仔细查摆问题,认真调整完善援助方案,搞好援助后续服务。各县(市)区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抽查就业援助方案、电话随机访问援助对象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等问题。

(三)准确统计,认真总结。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残疾人联合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注意重点突出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残疾人联合会于2017年2月14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后)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月1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