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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社部网站 时间:2017-04-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全力备战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配合我国申办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经部领导批准,我部于20176月举办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大赛由我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我部会同上海市、江苏省有关单位成立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总体安排等。大赛设上海赛区和苏州赛区,由上海市、江苏省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承办各赛区比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比赛项目

此次大赛共设21个比赛项目。

(一)上海赛区设15个比赛项目,具体为:车身修理、电气装置、精细木工、电子技术、工业控制、机电一体化、移动机器人、焊接、信息网络布线、网站设计和开发(原网站设计)、花艺、平面设计技术、美容、美发、餐厅服务(西餐)。

(二)苏州赛区设6个比赛项目,具体为:汽车技术、糖艺/西点制作、烘焙、时装技术、管道与制暖、商务软件解决方案。

三、组织实施

此次大赛将按照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要求,采取开放式办赛形式。

(一)日程安排

1.65日:报到。

2.66日:熟悉场地。

3.大赛开幕式及开赛仪式:

166日晚上:大赛开幕式。

267日上午:苏州赛区开赛仪式。

4.67日至8日:正式比赛。

5.69日:成绩汇总。

6.69日晚上:大赛闭幕式。

7.610日:返程。

(二)比赛及开、闭幕式地点

上海赛区赛场设在上海世博展览馆2号馆,大赛开幕式场地设在东方体育中心主馆,大赛闭幕式场地设在东方体育中心游泳馆;苏州赛区开赛仪式场地、赛场设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

上海赛区举办大赛开幕式和闭幕式。苏州赛区组织赛区开赛仪式,不举办闭幕式。大赛开幕式请上海赛区各比赛项目专家、选手和所有参赛国(地区)行政代表、技术代表参加;开赛仪式请苏州赛区各比赛项目专家、选手参加。大赛闭幕式由上海组织所有参赛人员参加。

(三)选手报名及参赛名额

此次大赛选手由国(境)外选手和我国选手组成。国(境)外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邀请,我国选手根据集训工作和国(境)外选手报名情况,由相应项目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牵头中国集训基地主管部门商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选派,由组委会最终确定我国参赛选手人选。同时,由牵头中国集训基地主管部门于420日前将《中国参赛选手报名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上海、苏州赛区,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四)项目竞赛管理团队

参照世界技能大赛竞赛管理规则,各比赛项目设项目竞赛管理团队,在各赛区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技术工作。项目竞赛管理团队包括:

1.项目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负责本项目竞赛技术组织实施和裁判工作。项目首席专家一般由各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担任,副首席专家由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确定。如报名参赛的国(境)外专家中有世界技能大赛首席(副首席)专家或项目参赛经验丰富的国家(地区)专家,结合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意见,可由国(境)外专家担任项目首席专家,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担任副首席专家。

2.项目专家。负责配合本项目首席专家、副首席专家参与比赛裁判工作。项目专家一般由相应项目选手所在参赛国(地区)选派1人担任。我国项目专家由组委会结合各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意见,按实际需要确定,各项目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于420日前将《中国项目专家报名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上海、苏州赛区,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3.场地经理。负责本项目比赛区域内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竞赛保障工作,由各赛区项目技术保障单位选派。

4.支持联络员。负责赛务联系、竞赛评分系统录入等工作,由各赛区商有关单位选派。

5.翻译。由组委会和各赛区共同选派,负责比赛现场翻译服务工作。

(五)命题及技术工作

参照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结合全国选拔赛技术文件,制定大赛技术文件和命制试题。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长前期要牵头做好技术文件组织编制及与相关赛区沟通工作,并协调国(境)外专家落实命题和竞赛组织实施工作。大赛技术文件及试题由项目首席(副首席)专家征求本项目专家意见后确定,并于55日前公布。

技术支持工作由各赛区组织相关项目技术支持单位、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相关项目中国集训基地和有关赞助单位共同承担。

四、奖项设置

按照比赛成绩设置如下奖项:

(一)每个比赛项目设金、银、铜牌奖各1个。

(二)设优胜奖。未获得奖牌但名次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均可获得优胜奖。

(三)设参赛奖。对未获得奖项的参赛选手颁发参赛奖。

此次大赛我国选手比赛成绩不计入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阶段性考核成绩。

五、其他事项

(一)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我国参赛专家、选手及随队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我国参赛人员请自行前往各赛区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苏州赛区比赛结束后,由苏州赛区负责统一将本赛区所有专家、选手送至上海,参加大赛闭幕式。

(三)各地、各行业企业可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职工和院校师生前往各赛区观摩比赛,并负责做好观摩人员的组织保障工作。观摩期间,要遵守赛场秩序,服从赛区工作人员安排。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上海赛区

联系人:沈科、孙蓓、崔立强

联系电话:(0216274857775292311020062748371

(二)苏州赛区

联系人:陈彦德、袁石英、孙李悦、张松涛

联系电话:(02583276042832760778327174583271777

(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张薇、李克

联系电话:(0108466116584661077

传真号码:(01084661070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联系人:张雷、刘新昌

联系电话:(0108420844684207446

 

附件:1.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2.中国参赛选手报名回执()

3.中国项目专家报名回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316

附件1

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组委会名单

一、组委会领导

主 任

尹蔚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主任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时光辉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莉新 江苏省委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委 员

李 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主任

张立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

郝 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合作司司长

赵 英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传中心副主任

刘 康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付跃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吴建融 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祝平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谭 颖 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二、工作机构

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张立新(兼)

副组长

王晓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

张 岚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从明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

刘新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调研员

张 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职业技能资格处副调研员

顾卫东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杨武星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余 强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对外工作组

组 长

郝 斌(兼)

副组长

吕玉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毛大立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从明(兼)

成 员

贾 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合作司国际组织处副处长

黄 红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国际合作处)处长

张永祎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处长

竞赛组

组 长

刘 康(兼)

副组长

袁 芳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巡视员

张 岚(兼)

朱从明(兼)

成 员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李 克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信息和远程培训处副处长

孙兴旺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崔立强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

陈 静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保障服务组

组 长

付跃钦(兼)

副组长

阎中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副主任

毛大立(兼)

刘小群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

李 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国际职员事务与项目处处长

冯东辉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专家与留学人员工作处(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张宏伟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新闻宣传组

组 长

赵 英(兼)

副组长

龚南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传中心副巡视员

张 岚(兼)

刘小群(兼)

成 员

伊洪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传中心新闻处处长

何 俊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副主任

缪婷婷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蔡稼琦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沈仕俊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主任

安全保障组

组 长

李 忠(兼)

副组长

刘小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

张得志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主任

刘小群(兼)

成 员

段其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保卫保密处处长

沈 浩 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宏伟(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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