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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助推贫困劳动力增收脱贫

文章来源:中工网 时间:2018-12-27

近日,我区相关部门转发了《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

同时,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内容作出合理增补。其中,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收入结余部分,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资金来源合法性后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每年合理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

此外,据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为发挥全科医生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骨干作用,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按照基本工资10%的标准设立全科医生津贴,以逐步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同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中设立院(中心、站)龄工资,根据绩效工资总量分配情况确立标准,以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鼓励医务人员长期扎根基层。

 

 

 

今年以来,全区深入推进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力求创建一百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培养一千名就业扶贫劳务经纪人、推荐一万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为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脱贫提供了坚实保障。

创建就业扶贫基地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各地采取政府筹建、对口帮扶援建、社会捐建、企业自建等方式,挑选了一批用工规范、社会责任感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在贫困村、移民村和扶贫产业园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手工编织坊、合作社等作为就业扶贫基地。同时,自治区还出台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就业扶贫基地,按照吸纳人数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并可优先享受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2018年,全区新创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53个,累计创建各类就业扶贫示范基地205个。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收集就业扶贫基地用工信息,定期通过公共招聘网进行发布,并利用手机短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将岗位信息介绍给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两年来,在全区各类就业扶贫基地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其中,基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4万人。

培育劳务经纪人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大力实施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带动就业作用。加强对各市、县(区)劳务经纪人培训工作的指导,对培训合格的劳务经纪人进行实名制备案,统一颁发全区劳务经纪人培训合格证书。2018年全区共培训劳务经纪人和中介机构法人代表2872名,累计培训劳务经纪人5672名。累计遴选就业扶贫劳务经纪人1539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4.2万人。目前,全区通过劳务经纪人及中介机构带动转移就业已占全区转移就业的近50%,劳务经纪人和中介机构已成为就业扶贫工作的中坚力量。

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全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等,多渠道开发适合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岗位。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区外区内劳务协作,深入挖掘适合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岗位。通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日等专项活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有效促进了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已实现就业3.09万人,实现工资收入3.9亿元,人均工资收入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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