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
会同有关职能部门
关于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
加快复工复产的举措
疫情期间区内企业和人力资源机构新招录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 元/人的补助。
疫情期间区内企业输出临时富余职工到区内用工紧缺单位工作一个月以上的,给予调出企业1000 元/人和调剂职工500 元/人的一次性调剂补贴。
2月29日(含)前,市外来新区就业的人员给予交通补贴(含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落实),对自行来新区的(不含自驾)凭票按实报销,最高不超过500 元/人。
对入驻新区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介绍机构减免2020年度的场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