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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疫情防控期间 安康劳动人事仲裁调解服务暖人心

文章来源:陕西人社 时间:2020-02-28

“实在感谢你们,在这个特殊时期,使我和单位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过几天我就来办撤诉”,唐女士激动地给安康人社局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科的工作人员电话说到。

唐女士究竟遇到了啥难事?

据了解,123日(腊月29)下午,唐女士向安康市人社局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科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时间追溯到20191月唐女士离开公司,在这一年多时间里,唐女士多次要求其雇用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均被拒绝。双方当事人甚至发生肢体冲突闹到派出所,矛盾依旧没有解决。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科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后,指定了此案的仲裁员,及时联系了唐女士和用人单位,征询双方意见是否愿意调解,唐女士表示双方矛盾较大,和解可能性不大。

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正常的工作节奏。疫情防控期间,一方面为了减少当事人面对面办理业务,另一方面还得保障当事人仲裁权利,稳定社会劳动人事关系和谐。春节一收假,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科立即行动,研究决定立案,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了应诉(受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通过多次的电话了解,仲裁员马娜发现双方虽各执一词,但对基本事实均有共识,且争议金额数额不大,感觉这个案件调解的可能性很大。随后,她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给他们讲解各项仲裁请求适用的法律规定,告知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劳动者实际可以享受的权利。动之以理,劝说双方尽量通过调解来快速化解矛盾,达到互谅互让、谋求双赢的效果。经过仲裁员马娜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唐女士也拿到了单位支付的补偿金。至此,长达1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鼓励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积极开展远程办公,利用信息化办案手段开展案件受理及处理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可以进行电话调解,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开展视频调解、视频庭审。

安康市人社局按照省厅精神,积极优化服务模式,灵活调整工作方式,采取电话接待、“互联网+调解平台”“劳动仲裁网上预审平台”、邮寄送达仲裁法律文书等多种“不见面”服务方式,努力让当事人做到“零跑腿”“零接触”,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到工作不间断,服务不打折,既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又满足了案件当事人的劳动人事调解仲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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