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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第二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宿迁人社12333 时间:2020-03-11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肺炎防控办〔202022

 

关于转发经济运行保障组做好第二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各功能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运行保障组制定的《关于做好第二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9

关于做好第二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

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济运行保障组

根据省防控办《关于转发生活保障组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做好商贸服务企业复工营业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62号)精神,结合我市疫情形势变化,在推进首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的基础上(宿肺炎防控办〔202021号),现就做好第二批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了非生活必需、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企业外(见附件1),其它商贸服务等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均可以自主决定复工营业时间。

二、餐饮企业提供堂食的,必须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的防疫操作规范(见附件2)。

三、企业复工复业前,必须按照“六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做好营业场所及经营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防疫防护用品供给,确保安全有序经营。

附件:

1. 暂不放开复工营业的服务行业负面清单

2. 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附件1

暂不放开复工营业的服务行业负面清单

文化娱乐、公共洗浴、线下培训,以及网吧、歌舞游艺厅、健身房、足浴店、游泳馆、影剧院等非生活必需、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企业(含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商场内的此类企业)。

附件2

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

全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有序经营已具备基本条件,为加快餐饮行业复工复产,特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一、复工复产基本条件

1. 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明。

2. 掌握防控措施并承诺。登陆餐饮复工微信小程序,获知疫情防控措施和餐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并进行线上承诺,让每个员工知晓相关防疫规定和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

3. 恢复堂食前,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填报员工健康信息表并公示。

4. 备好测温计、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二、严格从业人员管理

1. 从业人员必须落实每餐前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登记制度,严禁无健康证明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有“五病”的人员上岗。

2. 从业人员制备餐食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废弃物后,要用流动水洗手并消毒。

3. 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足够距离,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4. 加强外出采购人员的工作行程和所有员工八小时外的行程管理,不去或尽量少去人员易集聚场所。

三、加强用餐人员管理

1. 在餐饮服务场所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配备测温仪、登记表、酒精等,对所有用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当地指挥部或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 禁止婚宴类集聚性就餐,提倡采取外带形式就餐,鼓励预约就餐、错峰就餐,对入店用餐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2人以上同行就餐的可只登记1人信息)。

3. 除就餐时间外,提醒用餐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后及时佩戴口罩,拒绝不戴口罩人员进店。

4. 提醒用餐人员文明就餐、注意个人卫生,保持间距、减少活动范围、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等。

5. 提倡使用手机扫码支付,尽量减少现金结账。

四、加强营业场所管理

1. 明确相关标识。在醒目位置张贴“顾客用餐须知”和本单位防控方案(预案)等。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以上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

2. 规范就餐安排。大堂内餐桌间距不小于1.5米,人员同向而坐;圆桌实行隔座面坐;包间只开一桌,每桌人数不超过10人。

3. 避免交叉感染。商务宴请实行分餐分食制或使用公筷、公勺(一菜一筷、一汤一勺)。

4. 及时消毒清洁。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10分钟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消毒酒精等,提醒顾客餐前饭后洗手。每日对经营场所和空调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记录公示。

5. 加强电梯管理。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并在电梯间张贴提示语,提醒顾客戴口罩、不交谈,并酌情限乘电梯人数,降低集聚风险。

6. 确保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通风,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房间不得使用,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

五、采购和加工管理

1. 鼓励使用网络平台采购食材,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采购来源不明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

2. 禁止食用、交易野生动物,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3. 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区分使用,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4. 外卖食物要密封盛放或使用“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每天对外送食品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送餐时,尽量采取不接触方式。

5. 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六、落实管控和服务责任

1. 落实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或食品安全管理员)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2. 落实分区分类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安排好限上和限下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工复产。

3. 落实监管和服务责任。各级商务、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加强督导和服务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地,指导、帮助企业更好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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