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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法人单位平均工资发布

文章来源:中工网 时间:2020-06-03

山东省统计局近日发布《山东省2019年分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按照统计,201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81446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4089元,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98587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1279元。

据了解,该统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范围为: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按照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收入分列前三位,分别为107732元、103794元,101077元;国有经济单位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收入分列前三位,分别为122839元、117752元、113385元。

城镇非私营单位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列后三位,分别为46300元、48369元、49649元;国有经济单位中,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列后三位,分别为54345元、58632元、592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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