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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靖安: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农村劳动力就业

文章来源:中国就业网 时间:2020-06-18

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给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江西省靖安县通过采取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制定出台奖补政策、鼓励带动就业创业等措施,依托县内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助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实现了劳动力就业、产业增效、群众增收的多赢局面,保持了全县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该县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产业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入股分红及免费培训等方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群众、农村劳动力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劳动力跟着主体走,主体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如,位于该县的江西义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中药材种植加工企业,该公司采用“公司+标准化基地+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通过采取“公司、农户、村集体=4+5+1”的效益分成方式,公司负责资金、技术管理、研发和销售,效益占比40%,村合作社负责村民统筹协调,效益占比10%,农户出土地与劳力,效益占比50%,充分体现公司、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利益共建、共创、共享。

制定出台奖补政策。该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对新通过SC、有机、绝色食品等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内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10户以上且实现贫困户累计收入5万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1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贫困户1万元收入,追加1000元奖补资金,最高可奖励2万元。对贫困户资产收益总额年度内达到10万元以上且带动贫困劳动力3人以上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励当年贫困户资产收益总额的10%,最高奖励额2万元。

鼓励带动就业创业。该县规定,对年度内直接带动贫困劳动力5人且就业时长累计6个月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补1万元,每增加一名贫困劳动力,追加2000元奖补资金,最高可奖励3万元。符合扶贫车间认定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认定为扶贫车间,同样享受扶贫车间各项补贴政策。该县同时还规定,出台的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稳定就业、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参照享受。如,援企稳岗补贴、担保贷款贴息、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等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该县依托26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27家家庭农场,带动帮助3万余名农村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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