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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2条措施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文章来源:中国国家人才网 时间:2020-09-03

为稳定和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河南省出台稳定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12条措施,坚决打赢全省就业创业扶贫决战决胜硬仗。

一是提高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标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是提高贫困劳动力参加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的(含线上),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其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

三是提高贫困劳动力初始创业补贴标准。对取得工商、税务登记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四是提高贫困劳动力创办实体补贴比例。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实体在县(市、区)、乡镇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商务中心区及其他专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贴,补贴比例由50%提高到80%,年补贴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

五是提高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奖补标准。对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根据其项目前景、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标准由2-15万元提高到5-20万元。

六是对贫困户参与“地摊”经济进行补贴。鼓励各地利用集市、夜市、庙会等时机,划定经营范围和区域,提供免费摊位,制定合理的、人性化的管理标准,引导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到“地摊经济”中,从小微摊位做起,实现就业创业。

七是对贫困户参与“线上+”经济进行补贴。鼓励贫困户利用网络销售平台,采取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参加会展等形式,销售特色农产品及其他产品,对利用“线上+”就业创业项目进行补贴。

八是对自主创业勤劳致富贫困户进行奖补。在评选“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评选“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之星”。

九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大对“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安置力度,围绕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开发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

十是加大初创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加大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对初创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小微企业。

十一是加大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力度。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其参加与生产相关的经营技能培训、劳动技能培训,支持通过村内扶贫公益岗位安置。

十二是实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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