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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让贫困劳动力出得去 稳得住 留得下

文章来源:中国国家人才网 时间:2020-09-11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近日,四川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从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目标任务。围绕贫困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留得下,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帮助已外出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力争今年外出务工规模不降低、有提高,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返乡回流,努力稳定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渠道。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就业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各地负责摸清本地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意愿,做好组织发动、劳务输出。加强与东部结对帮扶地区等输入地的沟通对接,将在当地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纳入服务范围,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当地。

全面摸排底数。依托扶贫部门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名制数据库,摸查贫困劳动力务工情况。列出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和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劳动能力清、就业状态清、外出意愿清。将在输入地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实名制数据,与输入地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缴纳等数据比对,列出贫困劳动力就业人员清单、失业人员清单,包括务工单位、参保信息等情况。

优先组织外出。抓住全国、全省复工复产进度加快的有利时机,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信息的归集发布,加强劳务对接。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加快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及时解决劳务输出中遇到的问题,扩大输出规模。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疫情防控期间,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规模大的企业,可通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全力稳在企业。对贫困劳动力所在企业,建立定期联系专人帮扶机制,加强用工指导、政策宣介,落实各项援企稳岗优惠政策。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贫困劳动力;对不裁贫困劳动力的,优先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困难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尽力稳在当地。加强就业帮扶,将就业转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及时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推荐等服务,落实企业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扶持政策,优先帮助尽快转岗就业。

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尊重贫困劳动力意愿,将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通过发展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推动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复工达产、培树发展劳务品牌、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方式,多渠道安排返乡留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结合实际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加强规范管理。

始终聚焦重点。把45个深度贫困县特别是7个未摘帽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的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组织输出、优先稳岗转岗、优先托底安置、优先实施救助。充分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支援、省内协作机制,加大劳务协作、项目建设等各类资源的倾斜支持,实施一对一帮扶,定向投放岗位,开展点对点劳务输出。2020年各地对口支援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向以上重点地区和就业扶贫专项工作倾斜。

强化考核评估。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将作为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参照指标为去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数据,各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数不少于去年。

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符合条件的相关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安排的援助资金保障落实,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持续抓好作风建设,防止数字脱贫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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