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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中国国家人才网 时间:2020-12-15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对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将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就业重点群体等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次以上,其中企业职工培训3.4万人以上,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2.4万人以上,创业培训1.2万人以上。

在企业职工培训方面,将重点支持自治区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等九大重点产业涉及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按自治区规定标准直补企业;对企业有培训需求但无能力组织培训的,可协商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企业可在所在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职工培训,包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在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方面,将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各地要尊重培训者意愿,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或工种,不得要求培训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自治区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自治区户籍城乡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的,先行自付培训费用,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直补到个人。

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高校学生,包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城乡劳动者,依托全区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培训后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传授技能培训,按时足额核发工资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的,按规定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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