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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九项措施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23-10-16

陕西日报讯(记者 郭诗梦)10月9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西安市日前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九项措施。

稳定政策性岗位。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进度,对招聘后博士和硕士人员比例超过本单位总人数30%的市属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上予以倾斜。市属国企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规模不低于2022年。加快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开展的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进度。

促进市场化就业。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困难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贴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在2023届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区县、开发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线下招聘活动。推广“家门口就业”服务模式,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驿站建设。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鼓励引导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菜单式、项目制等定岗定向培训模式。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不少于8000人。

鼓励灵活就业创业。对离校2年以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累计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精准开展困难帮扶。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

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开展西安市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高校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优化高校毕业生直通人才分类评价申报路径,简化申报流程,统一评价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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