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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给补贴降费率 助力企业生产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 时间:2024-02-22

晨报讯(记者 林妙红)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保障企业用工……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两节期间稳岗稳工促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助力企业生产,提振企业用工信心。

《通知》指出,为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对在2024年2月10日至1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企业,各区(园区)可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范围由各区(园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出台。同时,明确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加快审核发放进度,确保资金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我市将继续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摸清辖区内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做好供需对接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问题。2024年一季度,企业派员参加(每个企业每次限2人)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市外招工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人社部门补贴50%,招聘活动费用统一由主办方承担。伙食费、场地布置费、招聘信息宣传费、招聘简章印刷费、租车费等与外出招聘、校园招聘和校企合作活动有关的费用,由市、区人社部门从招工专项经费列支。

《通知》明确,加大省外劳动力引进力度,鼓励省外劳务输入基地为厦门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促进东西部劳动力来厦就业。2024年一季度,对输送的首次来厦的市外劳动力,在厦门重点企业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经核实确认后,给予劳务输入基地合作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

此外,针对“两节”期间文旅、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用工需求增加等情况,市人社局发挥零工市场作用,加大岗位信息、求职信息等汇集、发布力度,助力“假日经济”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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