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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维权

江苏组织活动为打工者现场答疑 协调劳动关系

文章来源:人民网 时间:2017-01-22

“老板不和我们签合同交保险怎么办?”“我想要辞职,老板可以向我要违约金吗?”12月26日上午,江苏省和全省13个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动,在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举行“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宣传日活动”。活动上,来自江苏、南京两级人社部门、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工商联合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为前来咨询的职工答疑解惑。

在南京市下关区某饭店打工的周军工作了好几年,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想到自己年纪不小,以后也没有保障”,周军24日来到了南京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周军说,很多饭店都是总厨承包制,即饭店和总厨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己作为总厨找过来的员工,饭店表示并没有义务给自己交纳社会保险。

针对周军咨询的问题,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周正国表示,餐饮类企业的人员流动较大,虽然后厨是承包制,但员工和饭店是存在劳动关系的。“我们建议员工可以先搜集自己确实在此工作的证据,然后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咨询服务‘12333’进行举报或者向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周正国表示,“如果用人单位还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整改,员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像周军一样带着问题前来咨询的人不少。据了解,本次主题宣传日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放映宣传片等形式,宣讲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另外,活动现场还提供咨询服务、电话答疑等,有针对性地帮助职工答疑解惑,增强职工劳动法律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的能力。

据介绍,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提前在各成员单位的门户网上预告了活动安排,印刷了500本协调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读本,制作了200余张宣传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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