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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培训

创新培训体系 推动技能脱贫

文章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时间:2018-04-08

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提出2016-2020年间,依托千所左右省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经过对连片特困地区技能扶贫工作的调研,笔者发现,尽管各地坚持扶贫需先扶智的政策导向,广泛开展技能扶贫专项行动,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但是技能扶贫工作仍然遇到一些问题,亟须引起重视。

贫困劳动力整体文化素质低、技能水平差,这给技能扶贫工作提出较大挑战。以甘肃省陇西县为例,全县大专以上学历的劳动力还不足1.74%,高中文化程度占7.42%,初中文化程度占42.38%,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48.46%。受过中级、高级技能培训的外出劳动力仅占0.05%,受过初级技能培训的外出劳动力占78%,未受过任何技能培训的外出劳动力占21.95%。同时,贫困人口缺乏培训意愿,培训内容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调查显示,参加过当地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的贫困人员仅占34%,而且接受培训后成功找到工作的人员比例不高。技能扶贫的工作任务可谓十分艰巨。

培训补贴标准低,经费投入不足,也影响了技能培训的正常开展。具体来说,中央和地方的就业专项资金是技能培训经费的主要来源,但是补贴标准低、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技能培训工作的瓶颈。各地政府为了动员和组织贫困人员参加培训,需承担他们受训期间的吃住费用以及误工费,可是这些费用无法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导致地方政府在组织培训时遇到很多困难。培训补贴标准偏低,导致培训机构承接贫困劳动力培训任务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另外,当前培训投入存在碎片化现象,管用分治、渠道分散、对象分散、使用分散。根据调研情况来看,培训资金投入渠道多而杂,分属农业、人社、卫生、科技、教育、组织、扶贫等多个部门,其结果是各部门间培训专业设置雷同,培训场地及设备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培训课程偏重理论,实操性不够;存在重复培训和无效培训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技能扶贫工作的开展。

各地应积极开展走访调查,摸清贫困人员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实施分类职业技能培训。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主要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的外出就业培训;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主要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主要开展提升创业能力的创业培训;对因照顾家庭等原因不愿外出、年龄偏大的农村劳动者,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及手工编织等传统工艺,开展就地就近转移培训。

各级政府还应支持贫困地区职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中央、省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贫困地区建设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以改善目前贫困地区培训资源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和鼓励用人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积极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和技能提升培训。

各地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切实提高培训实效。建议各地在设置培训专业、组织培训、推荐就业等过程中,始终坚持市场需求导向,把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与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向外转移就业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一方面,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另一方面,应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劳务品牌,不断提高劳务输出质量。

同时,各地应大力实施“春潮行动”,并逐步全面覆盖至贫困劳动力。在培训内容上,按照中央政策意见,贫困地区应面向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到这些服务产业实现就业。在培训方式上,建议各地探索政府共享培训服务和培训成果的方式,形成各类培训机构平等竞争、贫困劳动力自主参加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的培训机制,将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作为政府向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和培训成果的考核指标和付费标准。在培训经费上,建议国家根据物价水平、培训成本等因素,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另外,建议贫困地区进一步创新培训体系,整合和统筹使用各部门培训资源。按照“一个机构牵头、一个计划统筹、一批职能部门承办、多支队伍培训、一批基地实训”的总体思路,争取在县级层面统筹整合目前分散在人社、扶贫、科技、教育、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各类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发挥整体效应,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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