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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 装修工受伤后单位3万元“打发”

文章来源:中工网 时间:2017-03-30

经人介绍到武汉装修,结果却在工期内被电火花烧伤。住了19天医院,最终没钱继续治疗。由于没签任何劳动合同,出事单位仅拿出3万元了事。如今,伤者身体愈合需要七八个月,后续治疗费和误工费不知找谁来赔。

43岁的石师傅是陕西人,原先在北京从事石材切割加工。今年10月初,经人介绍到武汉汉街壹号公馆,安装大理石。10月13日,石师傅在该项目22楼意外被电火花烧伤,经医院诊断显示,其全身多处电弧烧伤,烧伤面积达15%。石师傅回忆,那天突然停电,当推上电闸瞬间,电闸报警起火,后被工友紧急送往医院。

本月初,石师傅在医院住了19天后,因欠缴医药费被迫出院。起初,他找到之前的包工头。包工头称,石师傅是在武汉出事的,应由出事单位来赔偿,随后关机失联。出事楼是由亚泰国际建设公司承包装修,该公司袁经理表示,公司已承担石师傅3万元的治疗费用,后期相关费用与公司无关。由于石师傅与亚泰公司并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不存在雇佣关系,况且这属于工伤,应该去北京找雇佣方单位或介绍人赔偿。如今,石师傅一家陷入窘境,后期还要植皮治疗,最起码七八个月都干不了活,拿不到赔偿,治不了病,身体还没恢复又不能出工。

若没签劳动合同,雇佣关系是否存在?昨天,记者致电湖北欣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生林。他认为,石师傅虽没签合同,但与用人单位有事实的劳动关系,出事单位和介绍方应共同负责伤者后续治疗和误工费。他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仲裁不服可到法院起诉。

随后,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此情况应找两个工友写证言,到工地受伤地点拍照取证。目前,最适其案例程序就是,按人身损害来赔偿。三个月之后,可以找一个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个人身损害的鉴定,一旦伤残鉴定结果出来,石师傅可以起诉双方,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他们会提供免费律师帮助和其后期维权索赔。(明凌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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