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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就业工作动态通辽市“五个强化”扎实开展劳务输出工作

文章来源: 就业内蒙古 时间:2020-03-05

通辽市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有力措施,精心谋划、合理布局,面对疫情期间出现的新问题、新形势,科学研判、有序推进,以“五个强化”扎实开展农村牧区劳务输出工作。年初以来,全市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7.7万人。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通辽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务输出工作,把复工复产农牧民工管理工作作为稳就业、促经济的头等大事。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农牧民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农牧民工管理工作由人社部门牵头,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公安等多部门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复工复产农牧民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人社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农牧民工工作科、劳动监察科等19个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直人社系统农牧民工工作组,同时要求各旗县市区分别成立企业复工复产农牧民工管理工作专班,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清晰的管理机制。

强化政策导向,增强输出组织力度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的作用,使其成为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主力军。协调当地相关部门,保证人力资源公司等承担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中介机构在疫情期间正常经营,正常开展劳务输出工作;妥善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发电《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的政策。通辽市就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关于向有组织劳务输出就业贫困人员及机构发放补贴的通知》,规定“村委会、苏木(乡镇)劳动保障所(站)、旗县市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有组织地把农村贫困劳动力输送到户籍所在旗县以外就业的,与输入地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每人补贴2000元;对成功输出贫困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补贴300元”。通辽市通过政策保障激励,激发人力资源公司等机构组织劳务输出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鼓励农牧民工稳定转移就业,增加收入。

强化服务能力,提高劳务输出效率

全市各旗县市区形成各级就业部门为主导、乡镇、嘎查村为主体、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经济人为载体的劳务输出组织链。广泛搜集区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在公共就业平台、微信群、朋友圈、QQ群以及社区公示栏、嘎查村村部显著位置,张贴招工信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求职者推介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农牧民工有序转移就业。比如,开鲁县麦新镇采取“五个一”工作模式,办好“一场网聘”、上好“一堂新课”、开具“一张证明”,提供“一辆专车”,完善“一份表格”,通过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牧民工安全转移就业。目前,通辽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企业通过“车到车、点到点”等途径,实现了564人、16批次农牧民工跨区安全返岗复工,预计本周还将组织334人、7批次农牧民工跨区返岗复工。229日上午,首辆通辽籍跨省运载农民工大巴车从通辽出发前往浙江金华。

强化技能提升,提高劳务输出水平

“停工不停学”,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学技能。各级就业部门引导农牧民工依托自治区精准脱贫就业创业在线学习网和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四部门部署的免费开放五家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免费学习网上培训课程。组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用好各类培训平台的学习培训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征集和确认劳动者培训意愿,灵活开展远程视频培训。人社、财政部门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培训需求的农牧民工可以与培训机构线上联系,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职业技能线上培训。

强化疫情保护,保证安全有序输出

按照人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铁路集团《关于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市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牧民工返岗复工事宜,建立联防联控、全员联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安全健康有序返岗,真正打通疫情期间农民工服务保障“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健康检测工作、由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运力保障、公安机关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有序有效衔接,形成“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就业部门在农牧民工返岗前协调火车站、汽车站候车室安排专门候车区域并进行上车前体温检测,向第一批跨省返岗农牧民工赠送防护口罩,并帮助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协调购买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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