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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

习得一技之长,“助人自助”终就业

文章来源:中国公共招聘网 时间:2021-06-21

【案例背景】

201010月,家住杭州下城区的荣萍(化名)再次来到社区管理处申领失业证和失业金。本来她一直在某物业公司做地下车库管理员,但是因为身患糖尿病和腰椎病,身体吃不消而失业。她多次到社区求助,因此我对她的情况比较熟悉了:身为下岗工人的荣萍43岁,曾经来这里领过失业证,只有高中学历的她没有什么技能,她丈夫下岗后无固定工作,女儿上大学学费昂贵,家庭负担较重。以荣萍目前的处境,想要找到一份适合她的工作,是一件比较棘手的事情。

面对情绪低落的荣萍,我首先耐心地劝她不要灰心,社区会尽力帮助她,但需要她全力配合。

首先,我综合分析了她的工作经历、家庭、自身能力和身体状况,然后通过SWOT分析法(S:优势strengthW:劣势weaknessO:机遇 opportunityT:威协threat)帮助其更好地认识自己在就业方面的优势和不足。然后,将她面临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弄清楚哪些属于战略目标上的障碍,哪些属于战术上的问题,然后按照先后顺序,帮助她做出决策和规划。

通过分析和引导,荣萍清楚了自己的现状:优势是为人诚实,做事认真,并持有就业援助证,而且有些单位需要招持有援助证、工作踏实的下岗工人;劣势是年龄偏大,没有一技之长,身体也不好。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工作岗位“僧多粥少”、下岗职工普遍“就业难”的大背景下,让荣萍迅速找到一份合适又稳定的工作比较困难,一次咨询是远远不够的。为了解决她的问题,我们社区以每个季度至少一次的频率对她进行了走访和电话联系,同时适时对她进行了政策方面的宣传。

起初,我指导她和其丈夫申领了失业金,并让他们继续以个人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然后让荣萍打点零工贴补家用。在此期间,我向她宣传了杭州市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让她签订了灵活就业协议。另外,社区结合有关助学优惠政策,为荣萍的女儿办理了市“春风行动”助学援助证,每年可享受6000元的大学学费报销。这些举措让荣萍的家庭开支大大减少,为她继续学技能、找工作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与此同时,社区让荣萍参加了超市促销员、西式面点、中式烹饪等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荣萍认真上课,顺利通过了考试,取得了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社区还有针对性地向她介绍职业,鼓励其参加各类招聘会。

20133月,社区将拱墅区招聘公益性岗位社区助老员的消息告诉荣萍,荣萍及时报名应聘并成功接到录取通知。5月,荣萍试用期满,正式签订了工作协议。后来我对她进行回访,她表示对这份工作很满意,会珍惜这个工作机会,并感激社区长期的职业指导和帮扶。

【指导心得】

此次对荣萍的就业指导历时很长,从201010月一直持续到了20135月结束,充分锻炼了我的就业指导能力。在指导过程中,我学会了将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丰富了自己的专业经验。与此同时,我认识到只有更加熟练掌握相关就业政策,才能使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政策真正落实到服务对象的身上。

大龄失业人员因为能力、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等短板,其求职现状面临更多的困境,这需要我们就业指导工作者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只有更加熟悉专业指导技能和政策帮扶法规,才能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摆脱困境,学习就业技能,最终真正就业。

(杭州市下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戚江莺)

【拓展链接】

杭州市进一步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

为深化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更顺利就业,自20131月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强调了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

一、关于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问题

201311日起,对《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效期满或在岗期限满3年的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在岗人员,经本人申请并作出上岗承诺,街道(乡镇)、社区(村)考核考评合格后,可允许其继续在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

二、关于就业补助办理有关问题

享受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的人员,再次申请享受该项补助、补贴时无法提供营业证照,但经核实仍在持续实际经营的,可向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申请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当继续申请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但仍无法提供营业证照的,应在申报办理(或补办)灵活就业手续后,方可申领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三、关于领取就业补助有关问题

对就业转失业领取《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后6个月内重新被原单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下同)录用的人员,或在6个月后重新被原单位录用,且用人单位为其补缴了该段就业转失业期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均不受理用人单位申请上述两类人员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摘自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策法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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