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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着手立法 5年内领取3次以上求职工资 最高可减薪50%

文章来源:中国就业网 时间:2021-08-02

据韩联社723日报道,为防止道德败坏,韩国政府已着手立法,针对反复领取一定水平以上求职工资的人,将减少求职工资。雇佣劳动部23日表示,已立法预告了上述内容的《雇佣保险法》等相关法修正案。 法案将在立法预告结束的今年91日前,通过收集意见后确定。修订案是雇佣劳动部从今年4月开始,经过劳资双方和专家组成的雇佣保险制度改善特别工作组(TF)讨论后制定的,内容包括限制重复领取求职工资等规定。

修正案规定,对5年内领取3次以上求职工资者,从第三次领取开始,将最多削减求职工资的50%。具体减额方法由总统令决定。从承认求职工资领取资格到领取所需等待时间最多将延长至4周。对在求职工资领取时间不到一半的情况下再就业并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等,表现出积极再就业或工资水平明显较低及日薪劳动者,将予例外处理。

修正案规定,按照不同企业,如果三年内求职津贴领取者中,连续工作时间不满一定期限的人所占比率较高,且求职工资领取额多于3年内征收的失业津贴保险费,可增加企业主的失业工资保险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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