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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服务人才 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文章来源:乐清市委人才办 时间:2020-02-14

 “疫”前线牵动人心,后方企业同样受到不少影响,在抗击疫情的关键阶段, 乐清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推出《关于服务企业人才助力有序复工复产的16条举措》,从留住人才和招引人才两方面发力,倾注真情实意、拿出真金白银,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01 实施企业重点人才“一对一”联系服务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班子领导,每人至少联系一个重点人才企业和一名E类以上人才,“一企一策”提供精准服务,提前对接E类以上人才回乐时间、线路安排、身体状况等信息,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要梳理出重点企业、重点人才,班子领导要落实好“一对一”联系帮扶措施。

02 全覆盖走访企业人才

结合“三服务”活动,助企服务干部要深入每家企业,全面梳理人才返工、人才需求等信息,帮助企业制定有效举措。对于需要上级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统一上报到市“两万”办专项行动微信专区,市委人才办将牵头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03 设立乐清市企业人才服务热线

在疫情防控期间,设立乐清市企业人才服务热线(13757777528),组建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部门骨干组成的人才帮扶专班,为企业人才提供精准化服务。

04 加强与人才的情感联络

市里将向在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致慰问信,送去党委政府的关心问候。市委人才办、企业负责人要与重点人才亲自沟通联系一次,及时反馈乐清疫情进展情况,打消人才对乐清疫情的顾虑,积极投身乐清创新创业。

05 鼓励企业实行“留岗留薪”

对温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的重点人才,鼓励企业实行“留岗留薪”。对“留岗留薪”人才占企业人才总数70%以上的,经核实本年度给予企业20万元的“创新券”使用额度。

06 实施人才“以老带新”的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现有各类人才,立足家乡、同学等资源,推荐或介绍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才来乐创新创业,推荐或介绍并签订用工合同的,每名大专生奖励500元、本科生奖励1000元、硕士和副高职称及以上奖励2000元。

07 延长场地空间扶持时间

对入驻浙江“千人计划”乐清产业园、总部经济园等政府主导平台的人才企业,凡享受场地租金“三免两减半”的,防疫期间场地租赁时间不纳入计算,顺时延长。

08 加大“人才科技贷”扶持力度

E类及以上人才创业企业实施市级以上人才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不超过实际付息的70%、最高50万元的贴息补助。

09 加大企业人才评审倾斜力度

向疫情防控中有贡献的相关企业,在人才职称评审中予以名额倾斜,在各类重大人才工程评审中,予以优先推荐。对企业员工返岗率在80%以上的企业(以缴纳社保人员名单为准),其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认证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予以落实。

10 降低企业人才政策门槛

疫情结束后,对企业员工返岗率在80%以上的企业(以缴纳社保人员名单为准),企业新录用的并符合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专业设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可按照副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标准在当年享受免费健康体检;对于疫情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企业人才,可降低一档人才层次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11 实施人才政策审核兑现同步

企业人才享受的租房、购房等人才优惠政策,实行“边审核边兑现”。适合随到随办的人才政策,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

12 加大企业引才支持力度

企业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信息交市人社部门汇总后,由市委人才办出资统一委托人才中介机构进行招引,人才中介机构向企业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用,按50%的比例予以补助。

13 支持各类人才招引活动

鼓励企业赴高校院所、知名企业等多种渠道招引各类人才,根据引才成效对企业给予补贴,每家每次最高给予2万元。发挥行业协会引才推荐作用,鼓励行业协会牵头举办各类行业高端人才项目交流活动,按照场次和效果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支持企业开展网上招聘工作,组织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推行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专项支持。

14 实施返工和大学生求职路费补贴

疫情解除后,企业出资包车接人才返乐的,以“你来乐清,我出路费”的模式按政府、企业2:1比例共同分担解决。针对首次到我市企业求职并成功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按照出发地(生源地或毕业院校地)分别给予省内每人600元、省外每人1000元的求职路费补贴。

15 组织新入职技能人才培训

分行业分类别组织企业新入职的技能人才免费开展技能培训。对于由行业协会组织的50人以上集中培训并达到一定课时的,按照每人200元给予补助。疫情防控期间,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网络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6 给予新入职人才就业补贴

针对中小微企业新入职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企业工作满3个月后,按照大专生每人2000元、本科生每人30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人5000元发放就业补贴。

此文件自发文之日实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期限截止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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