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明电〔2020〕16号

文章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1-27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就业服务推进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2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3号)精神,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各类招聘活动

“春风行动”已经开始,各地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合理确定和安排现场招聘活动,坚决防止人员聚集性疫情发生。要改进招聘会、会议、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形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能以视频形式举办的活动尽量召开视频会,能在线上开展的活动尽量在线上开展,能延期的尽量延期。确定停办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将线下活动转向线上,集中开展互联网招聘,大力推广远程面试,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各地调整后的招聘活动信息和岗位信息,要及时上传发布至中国公共招聘网。对于确需组织的技能培训、现场招聘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经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要主动与当地防疫部门协商,切实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防范疫情发生。若当地出现重大疫情,应及时停止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活动。

二、做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卫生安全防护

各地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窗口、招聘会现场等作为防控重点区域,切实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在现场设置体温测量点,对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身体不适特别是发烧的,要立即隔离并送医疗机构诊治。要关心关爱窗口工作人员,指导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三、重点关注应届毕业生群体

各级人社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和各有关院校密切配合,充分考虑和深入研判疫情对仍在校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的影响,稳妥筹备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对在省内高校就读的疫情流行地区应届毕业生和在疫情流行地区高校就读的甘肃籍应届毕业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对其中因疫情流行难以如期返校,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或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的应届毕业生,要及时予以安排。

四、帮扶企业稳定用工

各地要把稳定企业用工作为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帮扶责任。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本地职工和未返乡农民工的引导和安抚,让他们安心工作。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就业服务对接,对有返岗意愿的农民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采用灵活方式开展接送。对因招工不足造成生产困难的企业,要优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及时发放培训补贴。

五、加强就业形势监测

各地要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持续做好节后企业用工和市场供求监测,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地劳务机构、省劳务办驻外劳务管理处要紧盯节后集中求职、集中用工的重点时段,密切跟踪疫情对就业形势的影响,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传递就业用工信息,引导企业和农民工等有序招聘求职,多种渠道满足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需要,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各市州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省人社厅。

 

联系电话:

厅值班室:0931-8410964(1月27日—2月2日)

厅就业促进处:赵海龙  0931-4894016

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益克明  0931-8867280

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高小刚  0931-8661146

省就业服务管理局:畅  琳  0931-8440218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李海鲜  0931-8723159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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